新粮种的推行进行的很快,有了噩梦的加持,帝辛在朝政上反而学会了循序渐进。 尤其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女娲宫里的各种祭祀和香火,让女娲满意的不要不要的; 甚至帝辛在过年的时候都会给她跪下磕头,送上孝敬。 连着好几年,女娲心里的那股子怨气也就慢慢消散了。 女娲的怨气一消散,截教的日子就好过了。 阐教的日子就开始不顺了。 先是姜子牙出师不利,在西岐不但没有得到姬昌的厚待,反而对他各种嫌弃。 也不懂如何改进犁地的工具,也不知道如何让家禽家畜跟朝歌一样努力的下蛋长肉,甚至连种地如何堆肥都学不明白,自己又没有造反的打算,留这么个货在西岐干嘛? 闻仲出征犬戎和鬼戎的时候,羡慕人家的马匹牛羊成群,对北伯侯各种嫌弃。 北伯猴如何能受得了这个气? 当下就是写了两封书信送往朝歌。 一封是给帝辛的,主要是为了哭诉自己的不易,为了支援北伐,自己都快倾家荡产了,就因为不会驯马,一把年纪了还要被各种嫌弃。 一封是给儿子的,信里的态度就没那么好了;上来就各种嫌弃崇应彪,往日里看着还挺伶俐的,怎么到了大王和苏妃娘娘面前就不会卖个乖、讨个巧,讨讨人家的欢心,多学点儿东西,好让家里过的好一点儿。 崇应彪被信里的内容,气的脸都绿了,眼眶通红通红的把信撕了直接丢到炭盆里。 但家里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真的倾家荡产,否则的话自己连跟家里那几个争夺的权利都没有了。 没有爵位和封地,谁还干个嘚儿啊? “那个。。。 苏全孝,娘娘是后天来女娲宫吗?” 苏全孝正在洗衣服,自打妲己把往家里不停的运各种好东西以后家里富裕起来,苏护来朝歌进贡和祭拜的时候,送了不少衣服给他。 虽然有些是给妹妹做衣服剩下的料子,但他还是很高兴。 毕竟那可是他妹妹! 洗衣服洗的正欢快,没防头崇应彪在他背后嚎了他一声,吓得苏全孝差点儿把衣服撕烂,但他还是好脾气的回头应了一声。 “对,后天一早来,说是琢磨出了什么新东西,保不齐又是个利国利民的好东西。” “在利国利民,也没有也不甜。” 殷洪上一次没有吃到五彩神牛吃的那一种麦芽糖,回宫以后找自己母后求情,想让妲己再做一些。 本来母后答应的好好的,结果听说那是小麦苗做的以后,当即就揪着自己的耳朵,死命的骂了一顿,说什么也不许自己打那些麦苗的主意。 好几年了,愣是没吃上自己魂牵梦绕的那种麦芽糖啊。 听到苏全孝这么说,嘟嘟囔囔在旁边不耐烦的蹭过来。 “不甜就不甜,大不了冬天的时候哥儿几个在陪着你去城外挖甜根。 那个甜。” “。。。” 殷洪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那玩意儿的甜度哪里是麦芽糖比得上的,要不是量大取胜,自己才不去挖呢。 哼!自己可是二王子怎么会被那一点儿点儿的甜度所迷惑呢! 妲己再次来到女娲宫的时候就被崇应彪给拦住了。 “娘。。。娘娘,我我我。。。” “别激动,有话慢慢说,我记得你是北伯侯之子崇应彪。对吧?” “嗯。” 也不知道彪子究竟想到了什么,听到这一句话后,脸嗡一下就红了。 苏妲己大概猜到了他的想法,正好他也想让北伯侯替她找两匹上等马,可巧,他就自己找过来了。 “我正好有事找你呢,北伯侯封地,是不是养了很多马呀。” “对!!! 不止嘛,我们那儿还有羊,还有牛,还有熊! 还有,呃,还有。。。 我甚少出门,对外面也不太了解,但是肯定还有很多东西是我不知道的。 娘娘,你想知道什么?我这就写信回去问。” “没什么,只是听说北伯侯封地适合养马,我有个新的想法。 就是不知道北伯侯。。。呃,或者说主要是你,你怕不怕火?怕不怕热?” “不怕——” 崇应彪一听到自己是主要的,立刻就激动了起来。 嗷得一嗓子,惊的周围在劳作的质子团纷纷往这边投来了目光。 “你别激动,这件事虽然说主要在你,但你还得学一些东西。 下午我把想法跟大王说一声,若是他同意,会有人来找你的。 既然你确定北伯侯是那里适合养马,那你写信让北伯侯送一匹马回来。 不用太好,嗯,要那种指甲断裂的就可以,先送十匹过来就行。” “啊?指甲断裂的可不能骑呀。” “总有办法的,你先去写信,等马匹到了的时候,你就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了。” 崇应彪一头雾水的目送走了妲己,但只要一想到自己特别有用,是主要人物,还是激动的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 “宿主,你不会是这个时候就打算安上马蹄铁吧? 温度恐怕不够。” “商朝的青铜器都能够延续好几千年,打造那么多的造型自然有他的方法。 青铜器虽说不如后世的那些纯度极高的耐磨,但若是以量取胜,说不得就能把北方那些吃人的部落全部拿下。 本来这个时候人就少,他们还吃的那么勤快; 到了冬天就南下,到了冬天就南下! 吃的还全都是女人和孩子,简直是岂有此理!” 帝辛让专门给自己负责打造武器的圭按照妲己的意思打了一整套的四只马蹄铁出来。 将他的爱骑的指甲打磨过后将铁钉了上去,果然,爱骑没有了往日那般的顾虑,撒欢跑起来,让帝辛都感受到了以往不同的体验。 “爱妃果然不同于常人。” “大王,既然北伯侯封地距离北伐那么近,他那里又特别适合养马,不如这件事就交给北伯侯负责。 省的他一天三趟写信给大王叫苦,大王最近愁的都没有时间陪妾身了。” “也行,寡人记得北伯侯之子也朝歌,让他和朝歌的工匠一起学,到时候让工匠提前了解一下本地的风土。 省的这些工匠去了惹得北伯侯不喜。” 这意思就是崇应彪可以学手艺,但派去北伯侯峰封地的人依旧是帝辛的心腹。 “潇洒哥,看到了吗? 这才是合格的上位者应该考虑的事儿。 虽然不是我的小纣纣,但这反骨仔的脾性和疑心倒是挺合我脾气的。” (最近白天上班,各种费脑细胞,导致我晚上起标题都没有之前的那么有灵感了。) (明天看看应该还有一章就结束了,然后就开始更新宁安如梦,我真的是很期待燕宁cp啊,心狠手辣的穿越女跟打直球的阳光小狗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