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刚刚走出房间,门口两名抱着机枪的保安就对着两个人鞠了一躬,叶枫看了看小晴,耸了耸肩,两个人离开了销金窟。 回到了酒店,叶枫给小晴倒了一杯红酒,然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坐在小晴身边,叶枫轻轻伸手揽过小晴的腰肢,轻抿了一口微酸的佳酿,看向小晴:“刚才,没有吓到吧?” “还好吧。”小晴显然是被吓到了。 叶枫轻轻把酒杯放在茶几上,摸了摸小晴的头,笑着说:“放心吧,有我在你身边保护你,你比国家总统还要安全。” 叶枫说完,小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那笑容,如春日的阳光,温暖到叶枫的心里。 “好美……”叶枫喃喃道。 小晴用食指点了叶枫的鼻子一下,略带羞涩的道:“傻样儿!” 叶枫趁机一把捉住了小晴的纤纤玉手,一脸坏笑。 小晴知道叶枫想要了,但是今天在酒店已经被索取过数次,于是扯开话题:“枫哥哥,我刚才听到你们的对话,他好像很害怕你,为什么啊?” 叶枫一挑眉毛,顺势把小晴拥在怀里,“哦?你听到了什么?” 两个人四目相对,眉目间都是满满的爱意。 “我听到你说自己是野狼佣兵团的少尉,然后他就像见了鬼一样吓得直哆嗦。” 想了想,小晴又补充到,“就像见了狼一样,害怕。” 但又觉得不对,于是吐了吐舌头,闭上眼睛不去看叶枫。 “我们之间发生过一点交集,所以他很害怕我们。”叶枫说的很含糊,在和小晴聊天时,叶枫都会刻意的去掉血腥的字眼,因为只有在和小晴聊天时,叶枫才能感受到自己是一个普通人,自己的名字叫叶枫,而不是那个绰号疯狼的杀人机器,冷血军人。 “你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吗?我好想听!”小晴来了兴致,晃动着叶枫的手臂,撒着娇。 “嗯,很血腥,你确定要听?”叶枫脸上依然挂着坏坏的笑。另一只手轻轻掐了掐小晴粉嫩的脸蛋。 “要听!”小晴坐正身子,轻轻喝了一小口红酒,一副认真听讲的模样看着叶枫。 “在大约一年前,我在野狼佣兵团服役……” “等一下,枫哥哥,野狼佣兵团很厉害吗??” “嗯,是的,野狼佣兵团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佣兵团,他们转战世界各地,从来没有完不成的任务,在佣兵界,野狼佣兵团就是无冕之王。我有幸能够参加这支佣兵团,结识了很多的雇佣军朋友,这是我的荣幸。”说到这里,叶枫挺起了胸膛,摘下士兵牌,递给小晴。 士兵牌是经过抛光处理的银白色,正面是一个狰狞的狼头浮雕,后面是叶枫的绰号,加上出生日期,血型,军衔。 “这个士兵牌好像和美国大兵的士兵牌不一样。” “是的,野狼佣兵团的士兵牌和狗牌不一样,野狼佣兵团从不回收尸体,战死的佣兵会被取下士兵牌,带走他们的军刀,尸体就地掩埋,然后把士兵牌缠绕在刀柄上,插到一张桌子上,桌子才是我们的墓地,而刀子就是我们的灵魂。” 顿了顿,叶枫又说道:“我在野狼佣兵团服役时,曾经参加过一次战斗。那是一次对抗尼日利亚政府军特种部队的战斗。雇主是一名美国的石油大亨,开出了5000万的价格。本来我是不打算参加的,不过这群尼日利亚特种兵执行的黑色行动中屠杀掉了一百多名石油工人,其中有两个人是中国公民。于是由队长带队,我们一共20个人,加上60多名当地的游击队在北非丛林里和敌人交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