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晨风笑了笑,没说什么尽管等着好了,你可以不完全依赖系统,但是你要相信系统,b级的厨艺给了苏晨风极大的自信。 苏晨风也陆续的签到到了几个技能,刚开始以为这些技能前面的a、b、c、d,是代表技能品级的问题。 但是到后来才慢慢觉得,前面的字母代表的应该是熟练度,就拿b级的厨艺和e级的夜视来说。 大家都来评评理,如果字母代表的是技能品级,难道一个厨艺会比夜视的品质更高吗?厨艺这个东西我们可以后天练习,但是夜视的话,如果不凭借科技很多人这辈子都完成不了的事情。 换一句话来说,厨艺基本上人人都可以掌握(炸厨房的除外啊→_→),而夜视技能可是相当于某小说中卸岭魁首的夜眼,绝大多数人类都无法办到的事。 所以说高下立判,一看便知。而且苏晨风曾经试过这个夜视技能,并没有达到小说中的那个效果,只是稍微在黑暗中看清了点东西。让苏晨风更加肯定技能前面英文字母代表的就是熟练度。 虽然没有一些调味料,但是蟒蛇肉也是一种比较高级的食材,不过他的自身的腥味有些难以去除,但它的口感是非常好的。 对于这帮枪林弹雨中走来的人,只要能活着把钱赚到手,什么苦不得受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可不是什么安逸的日子,把他们逼急了,什么虫蚁鼠蛇啥没吃过?。 “苏,你那些牛肉干儿先别着急着吃,这两天我们就一起吃着森林中的野物吧,到挺不下去的最后时刻再去吃。”肖恩说 “放心,我知道深浅。十天,只用十天走到西海岸,真不是一件值得小看的事儿啊!”苏晨风说 四个人吃完饭之后,开始按照之前排好时间去守夜。 “唉,一到晚上,我的心那就放不下,亚马逊热带雨林中的蚊子是最让人头疼的。”肖恩说 “哦,你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了。”我的苏晨风把手摊开,在手里拍死一只硕大的蚊子,因为这里气候温暖湿润,简直就是蚊子的天堂,所以他们的体型比一般的蚊子要大很多。 “我不知道六神花露水好不好使啊?我只用它对过亚洲的蚊子,谁知道这拉丁美洲的蚊子受不受天朝管呢?”苏晨风摊手说 “上次我们来的时候,问了问当地的土着人,他们有一些驱蚊方法,不过是用当地的一些植物或草药捣碎涂抹的身上,要不然就是找到白蚁用白蚁的汁液直接抹到身上。”肖恩说 “白蚁?你是认真的吗? ”苏晨风面部抽搐。 “还可以吧!不过我对中国的产品很有信心,应该会比这些原始的方法更有效吧!”肖恩说 之后两人就开始躺下了,按照排好的守夜顺序,平安的度过了这一夜。 以此类推每一天都是这么度过的,在荒无人烟,地形复杂,虫蛇密布的热带雨林中前行。 其实这次的野外生存难度很小,唯一的问题就是路很难赶,在一天内能前进的里程数太少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苏晨风也对亚马逊的印象一天天改变。从最开始的漫不经心,兴致高昂到现在的疲惫不堪,小心翼翼。虽然说在亚马逊危机四伏,但也确实能锻炼一个人。 前几天苏晨风一行人的运气还不错,没遇见什么危险。因为怕把花露水用完了,所以只在晚上进行有效的驱蚊处理,白天正常赶路,还是让他们吃了不少蚊子的苦头。 在第四天的时候,苏晨风他们发现了金正岩。 肖恩发现他的时候,他正靠在树上昏过去了。在它的背后发现了一个硕大的爪痕伤口,据判断这是新伤,好像美洲豹偷袭留下的。伤口血肉模糊引来许多虫子,恐怕已经感染发炎。 尼克为他清洗了伤口,用匕首把伤口上的腐肉刮去,找来一些止痛抗菌的植物,小心翼翼的嚼碎放在伤口上。 “我已经尽最大努力了,我不确定找来的树胡椒能不能让他的伤口有些好转。他现在高烧不退,显然伤口已经感染了,如果他不能自己挺过来的话,那他就真的被留在这个地方了。”尼克无奈的说 苏晨风灵机一动,自己不是带了盒消炎药吗,说不定能救活金正岩? 虽然自己挺讨厌h国棒子的,但好歹是一条人命啊!而且这小子见到自己时还算懂礼貌。 “尼克,我这有一盒消炎药,你忘啦?喂他吃下几片他应该能挺过来吧?” “难说呀,这样的伤口一般都已经放进icu了。他们会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保证伤口不会继续恶化。 以他现在的情况就算喂他吃消炎药,也不能保证他可以退烧,不可控的因素太多了。 你要知道这里可是亚马逊,一个听天由命的地方。”尼克郑重的说,但还是拿了两片消炎药,用清水喂金正岩吃了下去。 “能不能活过来,全靠他自己了,我们把能做的事都做了,如果老天不愿意那他也只能留在这片茂盛雨林里了。” 其他几个人都没有说话,气氛属实有点压抑,苏晨风也没想到曾经一起坐飞机的人,竟然随时都可能离开这个世界。 想当初自己也差点被树蟒咬了一口,如果不是肖恩的匕首及时赶到,恐怕现在的下场比金正岩好不了多少。 在今天夜里,苏晨风守夜的时候,他比每天晚上都要认真,都要仔细,都要小心翼翼。黑夜毕竟是野兽们的狩猎时刻,虽然它们的骨子里是畏惧火焰的,但是有谁能挨住饥饿的煎熬呢? 在它们之中肯定会有铤而走险者,果不其然,苏晨风冥冥之中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自己,用感觉非常不爽,让他坐立不安。 他起身往火堆里凑了几把柴,围着营地转了几圈儿,在强光手电筒的帮助下终于在离营地50米外的草丛里发现了点端倪。 他拿强光手电筒往那个位置照了照,草丛稍微动了动,本来还以为是风吹的,可是不经意间苏晨风在草丛间好像发现有两个发亮的眼睛。 很不巧草丛里的那位也察觉了,二者确认过了眼神,顿时吓了他一身冷汗。美洲豹比较喜欢生活在树木茂密的热带雨林和季节性泛滥的沼泽地区,或者是热带稀树草原。 它们是亚马逊热带雨林中的顶级掠食者,会游泳能上树,是是世界现存第三大的猫科动物。体重一般在100到160千克,力气极大能直接把猎物叼到树上,它们咬合力可达到1350磅,而且速度很快,可以达到每小时80千米,并在15到18秒之内保持这个速度,还是个妥妥的独行侠。 因此在它们各自领地中,它们的菜谱十分丰富。像是鱼,树懒,水豚,鹿,野猪,猴子,食蚁兽,巨骨舌鱼,鳄鱼,甚至是体型庞大的森蚺。 苏晨风怀疑金正岩之前所处的位置,正是这个美洲豹的地盘,所以美洲豹把他当成了猎物,更悲催的是他们走了一天,好像还没有走出它的领地,要不然这个美洲豹不可能再跟过来。 不过苏晨风也没有打算先出手,因为在这个距离内如果他出手了,让美洲豹认为他是一个危险的存在,那么即便是有枪,也有极大的几率会死在美洲豹的手上。 所以他只是把火烧的越来越旺,而且一边拿着燃烧的柴火来回走,一边拿强光手电筒向灌木丛中扫来扫去,这样会起到一个干扰威慑的作用,如果这只美洲豹识趣的话,就会默默离开。 过了十分钟左右,这是美洲豹的好奇心可能是被磨尽了,所以转身就离开了,让苏晨风也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