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沙州的叶长庚正在啃胡饼。
这里的胡饼没有沾芝麻,西瓜大的面皮拍进炉子,烤得又硬又干,优点是容易保存。
比如当他趴在戈壁滩埋伏两天两夜时,胡饼不会坏掉,啃一口,唇齿生香。若不是总有些沙子硌牙,这胡饼便是无上美味。
啃完往身后递去,饥肠辘辘的部下立刻接住。
“校尉爷,”部下一面吃,一面道,“真想不到,您这位京都来的贵人,也肯这么卖命。这几天待在这里一动不动,我身上的跳蚤都生跳蚤了。”
叶长庚解开水壶塞子,喝掉最后一滴水。
“小爷我什么福都享过,尝一尝苦头,这叫积累谈资。”他不屑道。
部下解开自己的水袋递给叶长庚。
“校尉爷,一会儿吐蕃人过来,您先别出去,跑我们后面。”
“说的什么玩笑话?”叶长庚嗤之以鼻,“谁官儿大,谁冲前面。”
出门前,娘说过,作为将官,不光自己要活命,还得护着部下。
跑后面,他是那种怂人吗?
远处终于传来马蹄声,再近些,露出那些人蓝灰相间的衣服。
敌军来了!
千里之外的京都长安,百姓们正在庆祝中秋。
午饭过后,安国公府在最高的楼上系起硕大的灯笼。这是“竖中秋”的节礼,必不可少。
楼上的叶柔低头看时,不由得抿起唇角浅笑。
灯笼之下,红衣的叶娇,玄衣的李策,一个眉眼生动笑颜如花,一个目色深沉藏着喜悦。
秋风吹动他们的衣角,叶娇的披帛飘飞起来,缠住了李策的衣袖。他并不急着解开,就由叶娇缠着,转头看她。
真是一对璧人。
叶柔拿起字谜,就要抛下去让李策来猜,忽然见远远地走来一个随从,对李策耳语几句,李策便转身离去。
叶娇跟着他,也不知去了哪里。
他们去了天牢。
随从说,牢里的李珑捎信出来,说请楚王一见。
叶娇不放心,便跟着过去。
案子已经审定,且昭告天下。过了中秋,李珑便会被移到合适的地方,终身幽禁。
那地方是保密的,所以李珑想见李策,只剩这一个机会。
他仍穿着那日骊山刺杀时的衣服,原本名贵的锦衣,此时遍布褶皱污渍。头发也乱了,王冠虽然戴在头上,却看起来不伦不类,像一个心智失常的戏子。
见到叶娇,李珑有些意外。
“听说安国公府的月饼很好吃,不知道叶小姐带了吗?”
“带块砖头给你。”叶娇说着就要低头找砖,被李策阻止。
“啊呀叶小姐,今日的你,”李珑摇头道,“可不如那日晚上温柔可人啊。”
李珑一边说,一边从衣袖中取出发簪。
那是骊山那夜,他亲手从叶娇头上拔下的簪子。
当着李策的面,李珑露出放荡的神情。
“那日在骊山,小姐你亲自把这发簪送我,你说你愿意服侍我,做我的王妃,你都忘了吗?”
“你胡说!”叶娇气到扳动牢门,想开门把李珑痛打一顿。
最好是打死,才能让他闭嘴。
“娇娇!”李策再次阻止叶娇,他牵住叶娇的手,把她带到自己身后。
“这还护着?”李珑又道,“她的滋味,我可都尝过了。”
叶娇再也忍不住,她一脚踹向牢门,虽然没有把牢门踹变形,却惊得李珑向后退去。
她怎么没有带一把弓来呢?
真是不如哥哥聪明。
叶娇在天牢喘着气,看向李策。
他会怎么办?怎么说?不会信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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