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斯回头看了看他,“他是不是白痴,我不知道。但是他的背景强大这点,我很肯定。”
如果不是所剩时日不多,他怎么也不会招惹这人。
不管他是不是白痴,他出生时嘴里含着的金汤勺,是没几个人敢碰的。
……
“帮结实点,手脚都绑上!”坐在椅子上休息的沈君卿用蹩脚的本地语说道。
对面的人也很听话,把沉迷的手脚都绑了个结实。
几个人正打算将她带走,沈君卿伸手拦了下来。
“别带走,把拿刀也给我拿来,敢拿到那我,也换我吓吓她。”
几个狗腿子互相看了看,最后还是把沉迷交给了沈君卿。
沈君卿慢吞吞的挪到门边将门关上,回过头来看着沉迷,动了动嘴唇,没有发出声音。
沉迷看了一会儿,终于意识到他是在说话,大概意思是在说门边是监控死角。
她眨了下眼,表示她听明白了。
沈君卿扬唇笑了笑,慢悠悠地晃进了温泉里,手指在水里泡了一会儿,他又拿了起来,用沉迷的刀修指甲。
那把刀是她代表军队出国参加比赛得到的奖品,是全世界军人都想要的东西,现在到他嘴里却沦为了指甲刀,沉迷气得磨牙,但无奈那几个走狗绑人的功力实在太好,她动弹不得。
沈君卿也没理她,专心致志地给自己修指甲。
温泉泡了一个小时,沈君卿才从水里出来,白皙的皮肤变成了迷人的粉色,但这次他没有光着身体遛鸟玩,一出水就套上了干净的浴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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