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默醒来的时候一睁眼看见的,便是林希亚正在搭讪护士,
他的咸猪手四处乱摸,陈锦默一脸鄙夷的移开眼,看到了床头上自己的电脑,第一反应就是伸手去碰。
“咳咳。”
头上传来熟悉的声音,陈锦默抬头,就看见纪煜那张干净的笑脸。
他一件白色衬衣,袖子挽起,露出一截手臂。
从某一个角度来看,他和沈欧歌很像,但两人的气质完全不一样。
对于白色,沈欧歌是随意,而他是偏执。
衣服永远是白色。
陈锦默看了他一会儿,才开口说道:
“你怎么在这,我又怎么在这?”
纪煜一笑,把温好的热牛奶塞到他手里。
“别惦记你的电脑女朋友,她很好,还是关心关系你自己的身体吧。”
纪煜答非所问,淡淡的笑着,在病房里转了一圈,最后绕到阳台做日光浴。
根据林希亚的要求,这间病房是‘总统’级别的高级病房,要啥有啥,阳台上除了淡淡的花香,还有适合休息的摇椅。
陈锦默抿了一口,回头看林希亚,他已经护士依依惜别了。
“喂,我怎么在这,你养个病要多少人陪着啊?”
正在看球赛的林希亚把双手枕在脑后,抖着腿,懒洋洋的答道:“你啊,是昨夜阿煜扛回来的,至于阿煜嘛,这里可是偷懒的最佳地,他待这儿的目的很明显。”
偷懒?
纪煜不是会偷懒的人,他的个人生活很有规律,该上班的时候上班,该吃饭的时候谁也不能拦着他。
所以让他这样散漫一定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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