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宿舍,她把自己被陌生男的破脚踏车给撞了脚的事情给阿卡珍妮等说了一下,当然隐去了她被陌生男强吻的那一段,因为那实在是太丢脸了。
珍妮赶紧就说,长得英俊帅气又整天骑破脚踏车的,那肯定是席凌恒了,他刚来学校时的确因为长得英俊帅气引起一众女生的尖叫,不过没两天,大家发现他是个穷小子后,即刻就不再迷恋他了。
这是个现实得非常残酷的社会,而人的家庭背景经济实力又在此时显得如此的重要,那个叫席凌恒的男人,因为穷的缘故,由最初的行情被人看好到后来的无人问津,也赤果果的显露出美国人如此务实的一面。
谁愿意跟穷小子谈恋爱?别是说务实的欧美人,就是来自非洲土豪家庭的阿卡,也不愿意去倒追那穷小子席凌恒不是?
方晓也没打算去倒追他,该死的,她只是憎恨他太过可恶了好不好?把她给撞倒了不道歉,把她给强吻了居然还恬不知耻的说是在教她接吻?
天下还有没有比这更无耻的男人?她不知道,只是,她目前还没有碰到。
方晓以为,她应该不会再碰到席凌恒那个穷小子了,因为据露丝打听回来的消息,席凌恒那人虽然在学校男生宿舍有床位,不过听说他也只是用来中午时午休一会儿的,一般晚上从来不留在学校的,都是上课来下课就走的。
刚开始两天她心里还在诅咒着席凌恒,不过随着擦破皮的伤口结巴好了,渐渐的,她也就把席凌恒这人给忘记了。
11月中旬,阿卡过生日,这非洲土豪的女儿其实还蛮大方的,邀请方晓和她一起出去陪她过生日,说一个人过就一点心情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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