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的包租客

第16章 十六

“非常精彩。”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后来呢?”

“我仔仔细细询问了夏庞蒂埃太太他儿子的问题,果然和猜想中差不多,出去了至少两个钟头,在她们睡觉之后才回来,这不是很可疑吗?我就带了人去逮捕他,他手里还有那根沉甸甸的木棍,非常粗的橡木棒。”

“我认为这个女人的儿子一直追着德雷伯先生到了布瑞克斯顿街,发生了争吵,并且德雷伯先生挨了他一棒,大概非常巧地集中了他的要害所以导致死亡,但是却没留下任何伤痕。当晚雨下的那么大,四周又没人,因此阿瑟把尸体拖到了空宅子里,那些蜡烛血迹和戒指,都是他为了掩人耳目留下的陷阱,不过是想逃避警察的追查。”

“做得好,格莱森,您的进步非常大,成功几乎就在眼前。”福尔摩斯叹道。

侦探洋洋得意,“我也觉得这件事处理得非常利索,那个中尉写了一份陈述,他说他跟踪了一会儿就被发现了,于是德雷伯先生在坐上马车以后就把他甩掉了,他往回走时遇见了一个军舰上的同事,但当我问他同事住在哪里时,他又不能自圆其说了——可笑的雷斯垂德,他从一开始就搞错了方向,肯定不会有什么收获了,哈——”

他刚说完,雷斯垂德就走了进来,完全不复平日里信心百倍的模样,他看起来六神无主,衣冠不整。在看到格莱森也在这里的时候,他愣了愣,面上露出无措和尴尬的表情,摆弄手里的帽子,显得忐忑不安。

“您怎么也来了。”格莱森语带得意,“找到那位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了吗?”

“那个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雷斯垂德轻声开口,“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哈利蒂内的旅馆被人杀死了。”

…………

事情似乎朝愈发复杂的方向发展了。

接下来雷斯垂德细细描述他查案的经过——整整一个晚上他都在打听斯坦格森的下落,八点钟到达了小乔治街郝黎代旅馆,侍者说他还没起床并吩咐他们九点钟再叫醒他,于是他上楼去找,没想到看到了一个令侦探都恶心欲吐的场面——

房门下边血迹弯弯曲曲地流了出来,雷斯垂德立刻撞开门,屋里窗户大开,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穿着睡衣,蜷成一团,已经断了气,四肢僵硬冰冷,身体左侧被人用刀深深刺入,最奇怪惊悚的是,他的脸上,是用血写成的“rache”这个词。

诺拉和华生都不禁一愣。

凶手无疑是同一个人。难道这个所谓的rache并不是随意而写,真的是代表了“复仇”的意思吗?

如果是,那么凶手究竟为何而复仇?

雷斯垂德又说道,“有人曾经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偶然去过旅馆后的小胡同,他看到平时横在地上的梯子被竖了起来,正对三楼上面一扇窗户,窗户大开着,有一个人从上面爬了下来,丝毫不慌乱,还瞧了他一眼,孩子还以为是做活的木匠呢。他记得是一个大个子,红脸,穿了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行凶之后还在房里逗留了一会儿,我们看到脸盘的水中有血,想必是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看来行凶以后他还非常冷静地把刀子擦干净了。”

对于凶手外形的叙述大家一点都不吃惊,福尔摩斯继续道,“你还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斯坦格森还带着德雷伯的钱包,钱分文未动,总之不是谋财害命。房子里只有一份电报,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没有署名。床上有一本小说,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边还放了个盛药膏的木匣,有两粒药丸——”

“就是这个!”福尔摩斯忽然兴奋异常地高声道,“就是这个。”

所有人都惊愕地望着他。

“差不多了,推理最后的一个环节完全被证实了。”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灰色的眸子闪闪发光,他兴奋得不住走来走去,声音高昂道,“这团乱麻的线头都已经掌握在我手里,当然还有些细节有待充实,但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完全清楚了——那两颗药丸您带来了吗?”

雷斯垂德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盒子,“都带来了,说实在的,我并没觉得它们有什么重要性。”

“华生医生。”福尔摩斯打开盒子,“您来看看,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华生好奇地上前看了一眼,呈现珍珠色,又小又圆,对着光几乎是透明的,他立刻下了结论,“它们应该是可溶于水的,从外形来看。”

“是的是的,当然。”福尔摩斯眼睛亮得惊人,他示意华生将楼下那条年迈的狗抱了上来,混着牛奶喂它喝下这颗药丸,似乎想要证明什么。只可惜他们等了许久,狗也毫无反应,福尔摩斯脸上露出非常明显差异的表情。

“这不可能。”他情绪急躁地走来走去,“怎么可能是巧合,毒——我可以肯定这推论不可能有任何谬误——”

“福尔摩斯。”诺拉轻声道,“这里有两颗药丸。”

他一顿,立刻抬起头,非常激动地按住她的手,又松开,转身拿起另外一颗药丸,“对,你说得对,我明白了!”

他将那颗药丸切成两半,拿其中半颗融化在水里,又加上牛奶放在狗面前。很快他们就看到了不一样的地方——不幸的小动物还没来得及完全吞下牛奶,就开始四肢颤抖抽搐,没多久就失去了呼吸。

相反福尔摩斯却长长呼出一口气,松懈了紧绷的脸和肩背,“果然如此,我的推论是正确的——这小匣子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剧毒的□□,而另外一颗则完全无毒,我早该想到的。”

大家都一头雾水,唯有诺拉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这么说您已经知道案件的经过了?”雷斯垂德问道,“那么应该早些抓到凶手,以免他再次害人。”

“不会再有新的暴行了。”诺拉忽然说,福尔摩斯奇异地看了她一眼,难得附和,“没错,我可以肯定——你们问我知不知道谁是凶手,当然。不过抓到他才算本事。他很聪明,凶残而又狡猾,并且有一个能干的人在帮他——必须说明的是,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的对手,只要有人发现了线索,他就会立刻改名换姓淹没于诚实之中,因此我没有向你们任何人请求协助,我也希望你们不要阻碍我的全盘策划——并无冒犯。”

格莱森和雷斯垂德涨红了脸,对于这种论调中的轻蔑和讽刺非常不满,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见下面传来敲门的声音,正是流浪儿威金斯,“先生,请,您的马车就在楼下。”

“好孩子。”福尔摩斯边说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铁的手铐,在所有人茫然不解的目光里,又从房间里拖出一个小小的旅行用的皮箱,系上上面的皮带,而此刻车夫走了进来。

福尔摩斯头都没抬,半跪着忙活,看到有人进来,立刻招呼道,“嘿,车夫,麻烦您帮我把这个系好。”

车夫脸紧绷着,不太情愿地走上前去,正准备伸出手帮忙,福尔摩斯忽然朝诺拉使了个眼色,诺拉几乎毫不犹豫立刻上前一步,手掌成刃没有留情地就劈在了车夫的脖子后,她的动作非常快而且熟练,车夫发出一声惨呼,由于身体强壮的缘故并没有晕过去,而是趔趄一下险些摔倒在地。福尔摩斯立刻滑不溜秋地将手铐拷在了车夫的双手上,然后跳了起来,眼里冒着光芒。

“先生们,”他一本正经,彬彬有礼地说道,“请允许我给你们介绍,这位是杰斐逊霍普先生,杀害德雷伯先生和他的秘书斯坦格森先生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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