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不留行

第100章 酒鬼与老乞丐

天阳京城,北郊洛衣巷。

这里是京城最为出名的买醉之地,在这儿无论是什么样的酒你都能找到,下到寻常轿夫喝的烧刀子,上到达官贵人喝的天池雨露,只要你出得起价钱,就算是皇室御酒都能给你搞出来。

这对京城乃至整个中原的天阳人来说,这个地儿就是好酒之人心中的圣地。

什么老婆孩子,什么干活买卖,什么烟花之地,都不及手中这酒来得快活。

常言道酒能乱性,其实这完全是胡扯的事儿。

在好酒之人的眼中,这句说辞不过就是那些好色之徒找得遮羞布而已。

美女有酒美?笑话!

酒是什么?

在寻常人家眼里,特别是不爱喝酒的人眼里,酒不过是用粮食的发酵品,辣人嗓子眼儿,喝多了一种晕头晕脑的饮品。

甭管你将酒说得多高大上,在不喜欢的人眼中,它甚至和玩物丧志可以相提并论。

当你喝得东倒西歪时,甚至还要骂你一声鬼!

酒鬼!

而在真正爱酒之人的眼中,酒可是上天发明的最好的玩意儿。

因为酒就是生命的真谛,是智慧的源泉。

有了这玩意儿,生活才能多姿多彩,人才拥有了疯癫、狂傲以及那随性潇洒的气质。

试想一下,假如没了酒,人间会缺少多少花前月下的浪漫。

有了酒人才会有胆气,有了酒整个江湖才变得完美起来,有了酒才能有他的到来!

没错,江湖上皆称他为鬼,酒鬼!

他是一个极为好酒之人,常年红色的鼻头印证了这一点。

一天前他来到了京城,他哪里也没有去,直接就来了这洛衣巷。

他没有钻进任何一家酒肆内,点上一桌吃食或者怀抱一位姑娘寻花问柳,而是独独买了酒,就像一个普通流浪汉一样,随意地在店门外面选择一个靠墙处。

一屁股坐下,立即畅快地喝了起来。

就这样,他毫无停下去的意思,喝了一天一夜。

卖酒的其实很好奇,这人虽然穿着一身淡绿色粗布麻衣,但是出手极为阔绰。

随手就扔出了一袋子银子。

无论多便宜还是多贵的酒,他都出得起价钱。

每一种他都要喝上一坛,即使低贱如泔水的烧刀子他都能喝出美味的感觉。

喝饱了,停一停,站起身随意找个地方,小解一下。

打个酒嗝接着喝。

对于店家来说,他见过很多嗜酒如命的人,但是在这洛衣巷能见到一位只喝酒连下酒菜都不要的人,不得不说今天算是开眼了。

这么喝下去是会喝死的人了。

店家掂量了一下,万一喝死了,出了人命,死在自己店门外。

那岂不是给自己的买卖触霉头,还给自己的竞争对手找了栽赃嫁祸的机会。

所以并非好心的他十分热心地从店门里走了出来。

弯腰拱手,向这位买酒之人小声道。

“我说这位壮士,您喝了快一天一夜了,从昨儿开始你就呆在我这儿了,我们店108种酒,你昨儿喝了67种,今日你又把剩下的酒给买了下来,你能照顾我生意,我自然是欢喜的,但瞧您这种喝法,恐怕会危及身体,毕竟贪杯伤身,甚至会白白丢了性命。”

这名还在将坛子里的酒,灌入喉管里的壮汉,心思全在这酒上。

对于店家的好意丝毫不理会。

“哎~我说壮士,您还是悠着点儿,毕竟我这做生意的,实在不行我给您点儿钱为您找家客栈,再把这些酒给您搬过去,你有个舒适的地方,也能慢慢喝不是。”

“哈哈~”

这位中年壮汉终于放下酒坛,笑了出来。

“我说,你在这儿,废什么话啊!我买酒你卖酒,你管我在什么地方喝!”

说着,右手抬起一把非常大的木剑。

轰的一声!

将木剑插在地上,“滚开~别打扰老子喝酒!”

“你”

店家脸色一变,这人啊喝了酒容易变成不讲道理的野兽,干他这一行的最怕碰到这种会武得酒疯子了。

搞不好自己劝说不成,还会惹麻烦上身。

店家冷哼一声,甩了甩衣袖,便回到自己店里了。

这心里暗暗骂道,“酒疯子!喝死算了,老子到时候给你扔去乱葬岗,让你暴尸荒野!”

中年人见店家灰溜溜地走了,轻笑一声,又喝了一大口。

畅快!太畅快了!

他已经多少年没有喝过种类如此繁多的酒了!

当年挑战那位和尚,结果战败,被驱离京城多年,这洛衣巷的酒自25岁后就再也没尝过一次。

如今有这个机会,他唯一的想法便是把欠了二十年的酒一一补上。

所以无论刚才的店家是出于好心还是私心,今天都没有人能阻止自己喝下去。

酒鬼笑了一声,突然想到自己的腰间的金色葫芦。

赶紧卸下,将几种酒倒入葫芦里,随后还轻轻地亲了一口葫芦。

“老伙计,真是该死,一时高兴,居然忘了你,你也好生尝尝这滋味。”

边说,还边把葫芦给摇了摇。

今日他有些放松,整个身体都有些轻飘飘的,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所以以至于当某人已经站在他身后的时候,他才回头看到。

“你胆子也太大了,如今违背誓言,到这京城来,还喝成这样。”

酒鬼斜眼一看,调笑道。

“你不是已经隔绝了你我的气息,那臭秃驴发现不了。”

“姓廖的!你可别小看了普贤,这里可是他的地盘!这里隔绝气息顶多三日,甚至我都没有把握是否可以保持三日的时间,也是自己的估算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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