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谷安,很少有人知道,林光祖原来的名字不叫林光祖,而是叫崔百岁。他最初不是做企业的,而是从事娱乐业。
说起来,话就长了。
大约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泡歌舞厅、夜总会、咖啡厅渐渐成了台湾的一种时髦,从台北到高雄,从台中到花莲,四处流行开来。在很多人看来,一个男人假如连这种地方也不去,那他不是个呆子,就是个无能之辈。从国际大饭店、国际大舞厅开始,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像雨后春笋一般地冒了出来。每到夜晚,到处是衣香鬓影。即使是阮囊羞涩的大男孩,也常常聚集在戏院附近的冰果室里,一边品尝一杯柠檬水,一边羡慕地注视那些进出娱乐场所的人们。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台北的街巷深处由霓虹灯点缀的招牌,闪烁着神秘而诱人的光彩。汽车、摩托车和三轮车,接二连三地驶来,走出许多衣冠楚楚的人们。
他们当中,有许多是民国38年(1949年)从大陆来到台湾,用各种办法把工厂办起来,然后迅速发家的老板。在酒店里吃饱喝足后,一边剔着牙缝,一边神采飞扬地走进了装修豪华的歌舞厅。他们无法回到夜夜寻欢作乐的上海百乐门,可是脑子里却充满了对当年灯红酒绿生活的迷恋,于是在心目中把台北的西门町当成上海的“大世界”。他们觉得,在今日公司消费,买许多漂亮的物品,吃一顿美味的菜肴,然后走进夜总会听歌,把钱花在歌星身上,无疑体现了自己不凡的身价。
随着台湾娱乐业的兴旺和自身演技的不断提高,年轻的崔百岁,名声也不断上升。他明白,自己生逢其时,遇到了赚钱的好机会,几乎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赚钱上,可他偏偏忘记了自己是有家室的人,太太冯倩倩带着女儿住在高雄,不仅要工作,还要照顾家务,可是常常见不到丈夫的面。他很少回家,即使回来也停留半天一天,随即又走了。
他觉得,观众的鲜花和掌声,比太太的吻更让人心醉。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夫妻之间的感情正日渐疏远。直到有一天,太太冯倩倩突然跟他提出,准备带着女儿离开台湾,去香港念书,这才让崔百岁大大吃了一惊。他当然不同意离婚,可是太太决心已定,宁可一个人带孩子,多吃一些苦,也不愿忍受与丈夫若即若离的关系。
崔百岁无法说服太太,更无法阻止她这样做。于是给了她们一笔钱,好让她们在香港好好地过日子。
太太冯倩倩和女儿到了香港以后,崔百岁心里时常牵挂,曾经专程去看过她们。太太很礼貌地接待了他这位客人,可是崔百岁心里明白,他们之间的婚姻已经无法继续下去了。
离婚以后的三年,是崔百岁最不如意的三年。事业上有许多不顺利,感情上的挫折又接踵而至。尽管有一些拍摄电影的机会,可是毕竟只是配角,剧团的演出也颇不正常,加上离婚时付掉了不少钱,母亲身体不太好,看病吃药都得花钱,使他的生活出现了窘境。
这天晚上,他无所事事,去台北圆环国生戏院看电影。看完电影觉得肚子有点饿,便去吃消夜。无意中碰到了一个山东老乡于知顺。于知顺是一家夜总会的经理人,与娱乐圈的人非常熟悉。两人一边吃消夜,一边攀谈了起来。
于知顺问崔百岁,你近来在忙些什么。崔百岁告诉他,刚刚离开邵氏电影公司,没找到合适的位置,眼下还在休息。于知顺一听,连忙劝他去歌舞厅“做秀”。
“别人不管张三李四,都可以出来做秀,你为什么不做呢?我对你还不了解?歌唱得好,舞也跳得好,个人单独表演的节目很多,要是你去做,一定会成功的!”
崔百岁笑笑,很坦率地回答道:
“我并不是不去做,是因为当了两年兵,与歌舞厅脱节了,也没有谁熟悉。总不见得毛遂自荐,说我在军中得过奖,还在邵氏拍过电影……我做不出来。”
于知顺说:“那让我来做啊!”
崔百岁注视着他:“你?”
“对呀!我现在就是节目经理人,别人的节目都可以排,你的节目为什么不可以排呢?”
“那行啊!”
随即,于知顺跟他讨论了一个办法。因为许多老板还不认识崔百岁,所以价钱开得过高,老板不会要,价钱开得低了,崔百岁也不愿意接收,不妨采取客串的方法,暂时试一试。待老板看了演出效果再谈价钱。崔百岁觉得他讲得有道理,点头答应了这个办法。
很快,崔百岁进了国生戏院隔壁的真善美西餐厅表演。每天晚上在晚饭时间(七点半以后)和消夜时间(十一点以后)表演两场。崔百岁表演了两个节目。第一个是小人物狂想曲,把自己想象成乐队指挥,而台下的观众则是他的乐队。他以各种幽默滑稽的动作,让观众发出会意的笑声。同时又连唱带跳地表演了一首英文歌曲。第二个节目是别出心裁地设计的《出水芙蓉》,他穿著西装上场,却反串角色,扮演一个洗澡的女人。他完全是以出色的演技,将浴中的女人表演得惟妙惟肖,而且没有任何色情的成份。每次只要他上场,总会引起满堂笑声。
演出结束后,歌厅的郭经理把崔百岁叫到后台,对他说,目前这里的演员,有的是按月付工资的,每月约两万块钱;有的是按节目付工资的,800元至1000元不等。由于你刚出来做秀,报酬不能太高,当然也不能太低,每天给1000元,你看怎么样?
崔百岁计算了一下,按照当时的牌价,2800元可以买一两金子,每天1000元的工资应该是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