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局中局:苍天在上
卷五110、
市委主楼西侧的角楼,这里是市政法委和综治委合署办公的所在。四楼的会议室里,等待开会的公检法各部门的领导都齐聚在这里,有的拿着本子在写着什么,有的盯着天花板发呆,有的干脆伏在桌子上打起了瞌睡。
工作人员已经为这些领导上了几遍的茶,秘书童天浩每进来一次,这些原本漫不经心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在他的身上。每次的经验表明,从这个市政法委秘书的眼神里便能读出些什么信号,然而,这一次很意外,秘书小童似乎也很迷茫,对于这次会议的“晚点”没有一点儿的解释。
会场中只有李国元一个人在摆弄手机,他几次要走出会议室的门,都被站在门口的小童微笑着迎了回来。李国元来到了会议室的一角,百无聊赖地拿起了话筒,还没等他把话筒放在耳边,便听到了一片的忙音。
………………
三楼的一间办公室里,姚海亮站在电视墙的前面,他正在“观看”的就是在小白楼地下室里审讯吴仕立的“现场”,为了方便他这个专案组成员更好地了解情况,侦查员小孟不但把现场的视频调到了最佳状态,还对现场的音频系统做了改进。
现在上面提倡文明执法,省检便在全省的看守所里搞了一个“阳光”工程。所谓的阳光工程就是在所有的审讯室里都装上摄像头,全省联网,监控中心设在省检,这样省检便可以远程监控下面审讯人员的一举一动了。自从实行了阳光工程后,刑讯逼供的事件少了,省检的朋友私下里说,这阳光工程就是给公安局量身定做的一个“紧箍咒”。当然,这个紧箍咒在监控别人的同时,也或多或少地戴在了检察机关自己的头上……
后来的三台子收费站这个临时羁押地说穿了就是检察院试图摆脱紧箍咒的产物,只是当时市检察院的领导坚定地认为检察官的素质和办案水平远远地超过了公安局,能在最大限度上做到文明执法罢了。姚海亮很理解宋检察长的做法,对付这些贪官和一般的流氓不同,没有点措施是不行的。
理解归理解,但姚海亮知道,有些事情是必须要规范化的,现在检察机关对法律的监督还不是很科学全面,在他提出政法改革方案的时候,作为政法改革顾问委员会成员之一的老检察长宋玉文教授还向他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那就是公安等司法机关的执法有检察院去监督,那么检察院的执法谁去监督,纪委监察机关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有限,如果说人大的那些老头子们也有些监督权的话,那就更是隔行如隔山的隔靴搔痒了。
在宋玉文教授的建议中,重点论述了政法委在此次津川政法改革中所处的重要位置,以现在中国的国情,有能力并且有足够的权力对所有的政法机关进行领导监督的也只有政法委一家了。政法委在改变以前对司法机关事无巨细领导的同时,要加大协调和监督的力度,这样做不仅能促进政法机关的文明执法,做到在监督中的不留死角,即使是在理论层面,这样做也符合现阶段党对政法机关的绝对领导的方针政策。
姚海亮明白宋检的意思,在政法改革中先对一些单位的特权以或是“执法乱象”的高发区进行重点监控,这也能防止象以前一样,某一个执法机关做大之后凌驾于其他执法机构之上。对于宋检指出的某个执法机构一家独大,尽管没有明确说明,但姚海亮也深有体会,这里指的就是市局了。其实说是公安机关一家独大,这也不是津川一地特有的,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这个现状,对于这个在治安混乱年代里形成的“既定事实”: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的倒行现状,姚海亮知道,这也正是津川此次推行改革的重中之重,改变公安机关领导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现状。还有很多的具体工作要做,尽管改革刚刚开始,但姚海亮也已经感觉到了,那种失去权力阵痛中的反弹正在向他袭来。
他在进京开党代会的时候,首长就对他说过,我们的改革走的是前人没有走过的道理,任何的改革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如果和这一条发生了背离,就是再高深的理论也将会没有了用武之地。在改革时,难免要触碰到一些个人和集团的利益,但无论是哪一个人,哪一个组织,只要是他们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了冲突,甚至是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都要及时的纠正。党的执政基础在于人民群众的支持,而政法机关则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在接见结束时,首长还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他这个“姚黑子”一定要做好现代的“为民请命的包龙图”。
…………………………
姚海亮坐在屏幕前,他没有把画面放大,不为别的,对于吴仕立的那张猪头脸、尤其是吴仕立一谈到女人时眼睛眯成一条缝、唾沫星子横飞的猥琐像,如果不是为了办案,他真的不想再多看这个猪头一秒,哪怕是一眼,就已经足够他反胃半天的了。
对于孙大爷的儿媳徐玉秀,材料就放在了他的面前,但在吴仕立的嘴里,这个女人则是另一个样子了。看着屏幕上的吴仕立“信口雌黄”,姚海亮知道,这个家伙的老毛病又犯了……
“王老弟,你不知道,秀女子我们关系虽然好,但也不象你们说的那样是什么情妇,你们这样认为不但误解了我老吴,对秀女子也是不公平的,我从来就没有强迫过她,是她主动,唉,我们也就算是个好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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