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板不知道今天是脾气好,还是觉得需要找人分享一下,终究后居然也是解释说:“叶明和我们合作,如果是我们两个家一起合作拍一部电影的话,哪怕是我们答应投资了,只要没有真正的签订合同,那我们随时都可以拒绝履行我们的约定。
反正找个借口,比如说公司的资金投到别的项目上了,或者说董事会不同意,反正这样的理由多的是,到时候叶明就算再想找合作伙伴,那也得浪费不少的时间。
这个其实就是我报复叶明的一种手段。
如果说这个事情搞成的话先不说,是不是让叶明电影拍不成,他要是想再找投资人的话,其实也不是找不到,反正至少让叶明难受一阵子,给叶明一个教训,这是肯定没问题的。
我就想让他知道这个社会还是比较残酷的,并不是说什么人你都能得罪,得罪了人会付出代价,我就是想让他长长教训而已。
但是这些事情的前提就是说,这部电影只有我们两家来投资,而且我们还没有正式的签订合同。
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给叶明一个教训是很容易的。
但是如果说这部电影不是我们两家合作,而是三家甚至5家来一起合作的话,那这个事情就有一些显得我们被动了。
因为如果我们两家合作,我们只要是忽悠住了叶明的话,其他的怎么做都没问题。
但是如果上5家一起合作,那么我再在合作的事情上面刷销售端说什么撤资之类的话,那就不可能给叶明一个教训呢。
因为毕竟合作的不是我们一家人,我们家不干了,还有其他的两三家能够一起干呢。
这样的话我们再针对一名临时的社会口头合同什么的,这个就显得我们不够大度了。
既然多事情不能够成功,而且要我们付出代价呢,为什么要做呢?
倒是不如不做,反正叶明一直在娱乐圈,我们想要报复他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
现在叶明居然为了自己的电影又拉拢了投资商,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担心的就是我们毕竟叶明的电影。
嗯也好,电视剧也好,小说也好,歌曲也好,那都是赚钱的保证,所以愿意投资叶明的应该是不少的。
现在我们就应该考虑是不是把这个本来就没打算履行的口头约定当成真的来履行,或者是说我们就直接的加大投入,这些都不是不可以商量的。
只要是能够有共同的利益的话,那么其他的基本上就是无所谓了。
反正在咱们娱乐圈真的变成假的,假的变成真的,这些都是非常常见的一个事情。
这其中只是说牵扯到的利益的问题,如果有足够的利益的话,假的也可以变成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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