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玲被法警带走后,法庭终于安静下来,继续开始接下来的庭审流程。王良金请出了又一个证人——筱燃ktv的点歌公主丽莎。
“受害人在ktv具体做什么?”
“夜场舞者。”
“这个职位,是受害人去时才有,还是以前就有。”
“以前就有。”
“具体工作的内容做什么?”
“主要在ktv一楼的公共酒吧舞台跳舞。”
“跳什么舞?”
“那种场合,能跳什么,当然是艳舞啊,比如钢管舞啊、爵士舞啊之类。”
“演出服装是什么样的?”
“没有固定的,基本上都是舞蹈演员自己的服装,不过ktv要求尽量暴露一些,你也知道,去那里的客人,都是想寻点刺激,看没有看过的。”
“除了跳舞,还有别的服务,或隐形内容吗?”
“反对!辩护人在诱导性发问!”公诉人当即抗议。
“反对有效!”法官裁决道。
“以前的‘夜场舞者’,都做什么?”
“其实去那个场合,不管是全职,还是兼职,大家心里都有小算盘,尤其是女孩子,大都是奔着钓个有钱人的目的。
当然了,个别的女生是想寻找刺激。所以,夜场舞者,跳舞以后,有时候也会下场陪客人喝个酒什么的,也不耽误赚外快。
她们和公关、公主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默认了这些灰色收入。
那遇到客人大方的呢,随便就是几百上千的小费到手。如果被客人看上,和经理打个招呼,就随客人出去过夜了。
这属于私人时间,是大家的自由,店里不会管,但这也算是‘出台’,所以一般默认,要向店里缴纳相应的场地费。
如果,带来回头客消费,从舞者到经理还会有分成。”
“受害人在ktv表现如何?”
“她跳舞很好,很多客人都特别喜欢她。”
“这个人认识吗?”王良金拿出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衣着讲究的中年男人,除了那个惹眼的大光头,整个人看起来清爽硬朗。
“哦,他呀,认识,真名不知道,只知道他叫ar。很低调很神秘,出手还阔绰。他每次来,都会去看林子茜跳舞,有一次还把林子茜单独叫去了房间。经理说她不服务客人,但我不信。她就被客人点名服务好多次,而且林子茜也并没有推辞。”
“受害人和这个叫ar是什么关系?有亲密行为吗?”
丽莎摇摇头,表示不知道,道:“这个ar很神秘,每次来,身边都会跟一个保镖,从来不带混淆视听的意图彻底破灭。
林子苏最初听到“大boss”以为是周瑁远,但很快就否定了,转而认定是李天霸,毕竟李天霸曾是黑道大佬,道上小弟惧其威名也是有可能。
虽然真正迫使几个罪犯归案的是周瑁远,但他不可能和这么底层的小喽啰对话,更不可能纡尊降贵去安排这等小事。
“审判长,我的问话完毕。”公诉人回到公诉席。
王良金针对录音的威胁意味展开攻击,“证人张小伟,我是被告人金胜男的辩护律师,你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请问,你口中的‘大boss’是谁?”
“这个无可奉告。”看得出来张小伟对这个问题很忌讳很敏感,不假思索就拒绝了。
周瑁远授意李天霸让他出庭,也是有交代的,什么都可以说,唯独不能把李天霸交代出去,就算律师问也不能说。
张小伟只知道这是李天霸的死令,并不知道是boss的boss的意思。
“是不知道,还是不能说?”
“反对!辩护方提问和本案无关!”公诉人毫不犹豫起身抗议。
“反对有效!”
“正常情况下,我们给人通电话,是不会录音的,但是你却提前录音了,我想问,是那个‘大boss’教你的吗?”
“不是。在道上混,难免会遭黑手,我习惯留证据,以防万一,表哥也不例外。”张小伟回答得滴水不漏。
“你在录音里说,‘如果你们不听话,“大boss”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个‘后果’是什么?你这是在威胁我当事人,这是犯法的,我可以告你恐吓罪,这个罪名起码要你吃5年牢饭……”
“反对!辩护人在对没有发生的事情提问,辩护人在威胁恐吓证人!”
“审判长,正是这个‘后果’,让被告人受到了威胁,被告人有权知道。”王良金抗辩道。
“反对有效!辩护人,请对既定事实提问。”
“为什么在开庭前一天才同意出庭作证?”王良金无可奈何,只得寻新的漏洞追击。
张小伟沉默,看得出来他有不能说的难言之隐,王良金抓住这个破绽,立即高压逼问:“证人请回答问题,为什么开庭前一天同意作证?是不是也受到了那个‘大boss’的‘威胁’,他是不是威胁你的家人,或你的生命安全?”
在王良金说到“威胁”二字时,公诉人立即起身抗议反对,但法官否定了他的请求,并说:“请证人正面回答问题!”
“没有!”张小伟犹豫了好半天,又斩钉截铁回答。
“你在庭上所说的这些话,是不是也是‘大boss’教你的,如果你不按照这样说,你个人和家人安全会遭到报复,是不是?”
王良金“教”字刚出口,公诉人立马大喊“反对,反对,辩护人在做假设”,不过王良金也跟着提高了嗓门,并未中断提问,法官最终还是否定了公诉人的请求。
“不是。”这张小伟到底是混过社会的,看得出来心理素质还是很强的,没有被王良金的咄咄气势而自乱阵脚。
“既然不是,为什么不敢说出‘大boss’是谁?”王良金步步紧逼。
“反对,辩护人提问与本案无关。”公诉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问一反对,试图扰乱辩护人的思路,也不管法官是否会同意。
“反对有效!”法官裁决。坐在公诉人侧后的袁深松一口气。
“审判长,证人张小伟一直被人威逼利诱,从所谓的劝投案,到此次出庭作证,都非他自愿。那么他的证言到底是真实事实,还是有人故意教唆,已经不言而喻。
而那个所谓的录音,我代理人从未收到过他的这通电话,我方有理由怀疑这是伪造合成的录音。还请审判长英明裁定。我的提问完了。”王良金胸有成竹地坐回辩护席。
法官问公诉人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公诉人起身做了最后发言:“辩护人围绕喝酒、私生活问题,没有基于法理逻辑和事实基础辩护,而是一直避重就轻,试图扰乱视听,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意中伤。
中国的法律,甚至放眼到世界的法律,都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女性不能喝酒,也没有说犯罪分子可以随意伤害、侮辱喝酒的女性。
这和社会上那种‘因为你穿着暴露,所以活该被性骚扰’的言论,一样无耻,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该谴责的是施暴者,而不是争论受害者的红与黑。
不要说受害人清白善良洁身自好,就算是个嗜酒成性的妓女,只要她不愿意,那么对她的任何强迫性行为就是强奸,不能因为她从事性服务或其他不光彩的身份,就成了遭受不公和伤害的原罪。
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包括性。辩护人一直在偷换概念,对证据确凿的犯罪事实却避而不谈,而被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犯罪事实始终视若无睹避而不谈,试图为被告逃避罪责和刑罚,请审判长明鉴!”
“对公诉人的总结发言,我表示反对,公诉人发言是假设,是不存在的事实,和本案无关,且对本辩护人进行人身攻击。
在此,我坚定地表达我的立场,辩护人依法履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职能、进行减罪辩护的立场是坚定的。
辩护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依法辩护也是理性的、客观的和有节制的,是充分尊重合议庭、尊重公诉人的,也请公诉人恪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的立场。
法庭是讲法理的地方,审判长没有最终宣判前,就没有对错、有罪无罪之分,公诉人不该用先入为主的有罪论看法,对我当事人加以区别对待,这有失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谢谢!”
王良金不甘示弱,当即反唇相讥,但表现得更客观理智。
庭审进入尾声,法官请四个被告人分别做最后陈述,四人无一例外都是哭穷卖惨,不是奶奶病重受不得刺激需要照顾,就是儿女幼小需要养育父爱不能缺失,要么就是家中失去顶梁柱会生计维艰……
说到伤心处,竟是声泪俱下,凄凄惨惨戚戚。甚至主犯金胜男还搬出了自己爱国的论调,说自己参加过反日游行抗议,是一个爱国良民,这次只是酒后犯糊涂做错了事,希望法官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辩护席上的家属代表也打配合,表演着委屈和困难,连连叫屈叫可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才是受害者呢!
不用说,这是辩护律师给他们的建议,这也是能帮助被告减刑轻判的策略,几乎成了庭审的一个惯例环节了。
整个庭审过程,面对辩护律师、被告人及个别证人的恶毒攻击和颠倒黑白,林宗南全程黑脸,始终不发一言。
直到法官要宣布休庭时,林宗南才向公诉人说明要发言的请求,随后公诉人向法官申请,法官准允。
林宗南站起来,环视了一圈,铿锵有力道:“在座的,我想,你们一定没有见过真正的战场——,我见过。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参加了边境自卫反击战,那年我17岁,也就是林子茜现在的这个年纪——”
“审判长,我反对,受害人家属的发言和本案无关。”辩护人王良金当即离席抗议。
“啪”的一声,林宗南的铁掌落到桌子上,旁边的袁深吓了一大跳,所有人都看向林宗南,法官竟也没敢吱声。
庭上突然传来一声咆哮,直冲王良金而来,“只要公诉一方说话,你就反对,今天庭审,没见到你作为律师的专业建树,就听到你一直在说‘反对’‘反对’‘反对’。要不是心虚,你又怕什么?反对什么?啊?!”
全场就这样被震住,鸦雀无声,王良金直接张口结舌,法官也怔住了,许久才敲锤,裁决道:“原告家属请控制情绪。辩护人反对无效!”偏袒之情不言而喻。
林宗南平复了情绪,这才接着讲道:“我们连队奉命攻下敌人高地后,遭到敌人十多次猛烈反攻,阵地几乎被夷为平地。
我所在的连队,为了给主力部队争取最大的进攻时间,我们苦守阵地十多天,直到弹尽粮绝,血流成河,直到连队最后一个战士倒下。
这场战斗,最后只有两个人,因为重伤昏迷才幸存下来,其余人,连同连长、指导员全部牺牲,而我就是那两个幸存者之一。
等我从昏迷中醒来,看到阵地上满地断肢残骸,原来绿油油的山被鲜血染红,山头几乎被夷为平地。
几个战士身子都被炸成了两截,头和肩膀还是伏地射击死守阵地的姿势,有的战士被炸的肠子横流,流出几米远……,
这是我见过的最凶残的敌人,最凶残的敌人也不过是摧毁我们的肉体!可是,你们——,”
林宗南气愤填膺,走出公诉席,向被告席怒斥道:“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几个不仅摧毁了林子茜的肉体,剥夺了她做母亲的权利,让她一辈子都做不正常的女人!
看到她那些血淋淋的受害照片,面对医院和第三方铁一样的伤情鉴定证据,面对这么多人对林子茜清白的证人证词面前,你们还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颠倒黑白,满嘴谎言,倒泼脏水,毫无悔过之心。”
林宗南突然掉转“炮口”,对准了辩护席上的王良金,炮轰道:“而你这个律师,代表着法律至高无上的公平和正义,却为了赚几个脏钱,罔顾事实,睁着眼睛说瞎话,你叫王良金,你还真是为了金钱,把良心喂了狗!”王良金吓得一个激灵,巧舌如簧的他竟也是张口结舌。
“林子茜,她还不到18岁,还是个孩子啊,和你们素不相识,无仇无怨,可你们不仅残害了她的肉体,还侮辱、摧毁她的精神和意志,你们去过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