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都:吾爷</p>
什么叫阴差阳错?有时候人的一生,就因为一次阴差阳错,然后就遗恨终生。</p>
假如一定要指责是吴局为了贪图一次表演专场,而忽略阳律师。让着急的阳律师误认为情况紧急而误报给洪海侠求援。</p>
那也真的是冤枉了吴局,因为此刻的他也急,但他实在是在为查清一桩事实真相赢得时间,而还暂时不能暴露。</p>
这样一来,当消息误报到既绝对牵挂着强制执行现场的进展,又无法全面了解到现场真实情况的洪海侠那里,就被瞎子牵瞎子的来了个【关心则乱】,他冒着得罪曹挺进的风险,求爹爹告奶奶湍来的援助,却差一点搞了个自摆个乌龙。</p>
最糟糕的就糟糕在恰恰这请外援助力又是洪海侠的强项。</p>
要不是他不在现场,这临门一脚他没法踢,这自摆乌龙的球,真的就送进了自家球门。</p>
好在从曹挺进到吴自清,都属于那种既有能力,办事也稳健,关键是对形势的判断和把控都有心得的实干家。</p>
虽然他们双方互没通气,但已经决定了的原则不变,那就是对现场的最终决断权属于吴自清。</p>
曹挺进派来现场支持强制执行的干警,必须无条件地听从吴自清的命令。这才把【洪海侠和阳速乃瞎子牵瞎子】联手借曹挺进的势,制造的乌龙球,消化于无形。甚至是把已经快滚进球门的乌龙球截住后,立刻发起了反攻,把坏事变成了好事。</p>
其实,生活在教育已趋于十分发达的华夏社会,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谁比谁更聪明多少?如果出现了双方必须要针锋相对的比拼,除了临场反应,比的只是遭遇击打的承受力,拼的也只是谁能快一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p>
只是这一点大部分人都做不好。</p>
因为这不但要求参与对垒的指挥官必须做到洞若观火,关键还要具备读懂人性的能力。更要有克制自己的冲动,找准时机给对手致命一击的能力。</p>
作为强制执行现场的总指挥,吴局对“在他没下命令的情况下,现场会有人强改戏份”的担心,实际上有点多虑。</p>
因为无论是根据市政法委的批示,又还是市高法院党组的授权,就凭一开始做的预案,他作为实施强制执行的现场总指挥,都是唯一拥有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所有参与强制执行的警种和人员,发布最终命令的权力人。</p>
虽然中区公安局为了支持市高法的行动,继对沈大海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又显示出有把汪炳基强制带离执行现场的征兆,但在没有接到他在现场发出的最终指令以前,受命到现场支持强制执行的公安干警,是绝不可能贸然采取任何行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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