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老财只是冯老才,任逍遥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
冯老才是冯老才的话,他就真的只是一个守财奴,一个酒品比较好的酒鬼而已。
可惜,
冯老才并不是冯老才,也不是冯老财,而是封烙彩。
封烙彩,
一个非常女性化的名字,同样好酒如命,同样吝啬抠门,不过封烙彩不打铁,封烙彩只杀人。
封烙彩不只是杀人,而是喜欢杀人。
封烙彩杀人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在死人身上雕一朵花。
封烙彩雕的花并不好看,甚至是很难看,所以封烙彩讨厌吟诗作画的人。
杀人雕花,
自然是要用利器,封烙彩手中的利器就是剑,一并锋刃细薄的奇异短剑。
认识封烙彩的,都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疯子。
而封烙彩不仅是疯子,更是天才。
一个出道江湖三十五年,击杀九百九十八个人的天才。
封烙彩杀的人,与凌子风这样的人比起来,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但是死在封烙彩手下的,对于当时的封烙彩来说,无一不是江湖高手,他的一生从未一败。
封烙彩还有一个身份,不灭天宫中的天宫麾下,天人院辖下奇人殿十七王座之一,排名第五位的疯王封烙彩。
疯王封烙彩,在不灭天宫之内的天地人三宫九院十八殿,那都是威名赫赫的主,无论是谁落到他的手里,他不会管你是什么实力,什么身份,有什么权势,想打就打,想杀就杀,是个出了名的疯子,背地里大家都叫他疯狗。
既然是疯狗,当然是有主人的,在他的背后站着的,就是不灭天宫继承人洛谨溪。
天宫便是洛谨溪的忠实部属,而封烙彩虽然只是一个王座,头上还有执法使,还有正副殿主,可他的天不怕地不怕,跟他的位置没有关联,因为他是洛谨溪小公主曾经的贴身护卫,并且是小公主将他送到了奇人殿,亲自封他为忠王座。
可是封烙彩不喜欢这个称呼,他只当自己是小公主身边的一条狗,一条谁都敢咬的疯狗,所以他称自己为疯王。
只有狗才不会叛变,有的人活得连狗都不如,所以他们都死在了疯狗的手下。在封烙彩所杀的九百九十八位高手中,有一半多是不灭天宫的人,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是对小公主不利的人。
很多人恨他恨得要死,但是在小公主没死,忠于她的部属未灭之前,绝没有人敢动他一根寒毛。
疯王封烙彩,虽然是条疯狗,但他脑子一点都不疯癫,所以他现在是冯老才,也是冯老财。
冯老财好酒如命,每天天还未黑,就习惯性的早早打烊去喝酒。
走在路上的冯老财,眨巴着有些干裂的嘴唇,喉咙一鼓一鼓的,这是酒虫上头的征兆。
“没有酒的人生,真的不知道会是什么样!”
冯老财一副多愁善感的感叹,眼看着离风行归酒楼只有十几米远了,于是脚步也放快了一些。
不过冯老财却突然停下了脚步,好酒如命的冯老财,哪怕天塌下来都不会耽误喝酒的冯老财,好像还没有什么是能让他停下脚步的事,除非是他死了。
冯老财自然不会死,因为他是疯王封烙彩。也因为他是疯王封烙彩,所以他只能停下了脚,也不得不停下脚步。
因为有一个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个穿着身披蓑衣,头戴草笠的黑脸大汉挡在了他的身前。
“老财,你这是要去哪里?”
黑脸大汉憨厚的笑着打招呼,一手提着鱼竿,腰间别着鱼篓,看样子是个渔家汉。
“老财自然是要去喝酒的。”
冯老财沉着脸,有些不高兴,似乎因为黑脸汉子挡了他的酒路,而现在他又酒虫上头了。